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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顺锋高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壳体生产线技改项目节能报告审核检查意见的函 发表时间 : 2024-02-16 来源: 产品中心

  浙江顺锋高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壳体生产线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逐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浙发改能源〔浙江顺锋高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壳体生产线技改项目节能报告

  浙江顺锋高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通过司法拍卖拍得原浙江南鑫工程机械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龙泉市工业园区炉田区块16、21、24号地块(占地面积约45.4亩)的厂房、土地及所有设备,实施年产500万套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壳体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购置熔化炉、冷室压铸机组、熔池式电保温炉、加工中心等生产设备,配套空压机、变压器等辅助设备,形成年产500万套空调压缩机壳体生产线的生产能力。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化县硕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等铸造产能信息变更的通告》,将原浙江南鑫工程机械制品有限公司铸造产能40000吨按照1:1转移至浙江顺锋高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该项目不属于《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及限制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设计、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布局。

  项目采用的主要能源种类为电力、天然气和耗能工质自来水,项目设备装机总功率为4281.6千瓦,三班制生产,变压器容量2880千伏安。浙江南鑫工程机械制品有限公司原有3款变压器容量2880千伏安,对照《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和能效标准》(GB20052-2020),原有3台变压器未达到三级能效,需更换为二级能效以上变压器。

  测算达产后,年用电1714.6万千瓦时、天然气538.3万立方米、水13950立方米,年能源消费总量为11427.1吨标准煤(等价值,当量值为8664.9吨标准煤),项目所需能源均能在当地有保障供应。

  测算达产后,单位铝溶液综合能耗为130.73千克标准煤/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216.62千克标准煤/吨,符合《铝合金铸件可比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式》(DB33/802-2013)中新建企业能耗限额及《铸造企业规范条件》(T/CFA0310021-2019)中燃气铝合金熔化炉能耗要求。

  测算达产后,年产值128000万元,工业增加值23531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486吨标准煤/万元(等价值现价,2020年价为0.510吨标准煤/万元)。

  项目设备选型按照“高效、可靠、节能”等原则,所采用的耗能设备在同种类型的产品中均处于领先水平,可满足生产高质量产品的要求,有利于降低生产能耗,项目没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设备。

  (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节能报告中的各项产品质量指标、能耗指标和各项节能措施。业主在项目竣工后应按本审查意见和节能报告组织验收,达不到报告中的各项指标要求的,不予通过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关注国家和省相关节能产品(设备)导向目录的发布情况,及时作出调整选择先进的节能型设备。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06)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要求》(DB33/656-2013)等规定要求,完善能源计量装置配备,加强能耗计量与考核。

  (三)项目建成后,用能量超过10000吨标准煤,为国家级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能源计量仪表通用数据接口技术协议》(GB/T29871-2013)等有关技术规定要求,合理配置能源消费数据采集设备,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能源消费数据实时上传到省智慧能源监测平台。应严格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要求做各项节能管理工作,制定节能管理制度、车间及工序能耗定额指标,并完善各项监督考核措施,严格节奖超罚,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